暗涌(1980)(第2/4页)
但这儿也有清早的咖啡香,有洒在客厅瓷地砖上的阳光。马蒂和丽兹去厨房取餐具,弄出一阵轻微的碰撞声。父亲认真地读着报纸,母亲则细心规划着当天的行程。之后则是山洞探险、骑自行车和在公园里玩滚球的时间。
八月底,贝迪拉克终于迎来了一年一度的葡萄酒节。每天晚上都有乐队演奏,家家户户张灯结彩,烤肉的味道弥漫在大街小巷。我和哥哥姐姐坐在议事厅高高的台阶上,望着大人们在村里的广场上载歌载舞。我手里拿着父亲交给我的相机。这是一台昂贵而笨重的玛米亚[2]相机,我的任务是用它拍摄节庆场面。我把这当成我的荣幸,因为父亲不会轻易把相机交给旁人。就在他风度翩翩地牵着母亲穿过广场时,我骄傲地按了几下快门。
“爸爸舞跳得很好。”丽兹用内行的口气说。
姐姐那年十一岁,留着一头金色鬈发,是个大姑娘了。当时,她已经患上了被我和马蒂称作“戏剧综合征”的毛病。她的一举一动都像是在演戏。她容光焕发,仿佛有灯光打在脸上;她的声音清澈响亮,即便坐在最后一排也能听得一清二楚。在生人面前,她总爱装出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,但实际上她才刚刚过了做小公主的年纪。她爱画画、唱歌,喜欢跟邻家的孩子一起玩,常常好几天不洗澡。她一会儿想当发明家,一会儿又幻想成为精灵。总之,她的脑袋里能够同时想几千件事情。
那时,很多女孩都喜欢拿丽兹取乐。我经常能看见妈妈坐在她房间里安慰她,多半是因为她的那些女同学又惹恼了她,或是把她的书包藏了起来。妈妈走后,我被允许进入她的房间。她使劲用拳头捶我,我甚至能感觉到她呼在我皮肤上的热气。接着,她会把跟妈妈说的事情再跟我说一遍,有时还会说更多。我爱我的姐姐,即便她后来弃我而去,也没能改变这一点。
午夜过后,村里还是有些闷热。舞池里的男男女女,每换一支曲子便会交换舞伴。我们的父母也在其中。虽然手中的相机已经有些发沉,我还是又拍了几张照片。
“把相机给我吧!”哥哥说。
“不行,爸爸可是把它交给了我。我得保管好它。”
“就一会儿,我就拍张照片。你拍不好。”
说着,马蒂一把夺过相机。
“别这么小气,”丽兹说,“你看他有得玩多开心啊!”
“可是他不懂曝光,拍出来的照片简直一团糟。”
“你就爱自作聪明,怪不得没有朋友。”
马蒂拍了几张照片。他是我们家的老二,那年十岁,戴眼镜,黑发,脸上没什么血色,平时也不怎么引人注意。在我和丽兹身上都能找出父母的影子,只有他跟他们没有任何共同点。他就像是从哪儿冒出来的陌生人,突然就在我们中间占据了一席之地。我一点都不喜欢他。在我看过的电影里,哥哥总是保护弟弟妹妹的英雄。而我的哥哥却独来独往,成天只知道蹲在自己的房间里摆弄蚂蚁,或是在死蝾螈和死老鼠身上抽血玩——他收藏的小动物尸体数都数不过来。就在不久前,丽兹还管他叫“恶心的怪物”,这可真说到了点子上。
对于那次法国之行,除了最后那场戏剧性的变故,我只依稀记得一些片段。但我仍清晰地记得,当我们姐弟三人望着在广场上踢球的法国小孩时,一股陌生感在我们心中油然而生。我们三个都出生在慕尼黑,觉得自己是德国人。在我们家,除了几道特殊的菜肴,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证明我们的根在法国,平时我们也很少说法语。我们的父母是在蒙彼利埃认识的。父亲为了逃避家人,毕业后就搬到了那儿。母亲去那儿则是出于对法国的喜爱(当然也有想离家闯荡的成分)。父母每次说起当年的事,都会提到他们一起去看电影的夜晚,母亲弹吉他的晚上,以及他们在一个共同的朋友办的派对上初次相遇的情景。再往后,就是他俩一起去慕尼黑的故事了,当时母亲已经怀有身孕。听完这些故事,我们姐弟都认为已经对父母了如指掌。直到他们过世之后,我们才发现自己其实一无所知。